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
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 2025 年度任职独立董事宁宇女士、夏超先生、田小兵先生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宁宇女士、夏超先生、田小兵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在公
司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