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诚股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2 00: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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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是:陈杰先生(主任委
员)、秦舒先生、李兵锋先生,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陈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
士,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审
计委员会成员未发生变化。
  根据最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的议案》                             《关于续聘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了《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 1-9 月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审核与评估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季度财务报表、半
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
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及执行情况,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
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
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四)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选聘工作,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独立性、业务能力、执业记录、
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信息安全管理等方面,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的审
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
独立的履行了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建议公司继续聘请
容诚会计师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相关审议和选聘程序合法合规。
保持与年审会计师持续沟通,积极履行职责。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时,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确定了具体审计事项和时间安
排,并要求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
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督促审计
进度,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
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
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之后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
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提请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公司取消监事会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持续
推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
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保障了公司年度审计、
内部审计等工作的有效进行,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以上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在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认真履行公司赋予的各项
职责,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的持续优化和经营效率的进一步提升。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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