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8 证券简称:东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计
司(以下简称“汇盈投资”),合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72,492,131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40.81%。
因2026年4月26日为非交易日,故上市流通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2026年4月27日
(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4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新股 4,250.00 万股,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
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80,202,739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9.4404%,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 382,797,933 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90.559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 2,595,194
股限售股已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上市流通;限售期为 12 个月的 140,936,631
股限售股,已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上市流通;限售期为 36 个月的 66,773,977
股限售股,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上市流通。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422,702,739 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有流通限制
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 226,807,4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66%。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原定限售期为自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即至2024年4月25日届满)。2023年4
月27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永涛及其控制的汇盈投资自愿将其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延长至2026年4月25日(含)。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
量为172,492,1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81%。
公司上市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
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一共2名,分别为马永涛、汇盈投资,其所做
的承诺如下: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马永涛 首次公开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发行前股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
东所持股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
份的限售 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
安排、自愿 守上述承诺。
锁定股份、 (2)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延长锁定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期限的承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诺 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
少 6 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
格。
(3)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在前
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若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届
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原任期内和原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仍遵
守前述规定,亦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
其他规定。本人因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上述
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汇 盈 投 首次公开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资 发行前股 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
东所持股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
份的限售 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
安排、自愿 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锁定股份、 (2)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延长锁定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期限的承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诺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
自动延长至少6 个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
格。
(3)本企业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马永涛、 股 东 持 股 (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本企业将严格
汇 盈 投 及减持意 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资 向的承诺 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本人/本企业将长期持有公司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如本人/本企业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
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
份减持计划,在股份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股份减持的价格应不低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
除息后的价格。
(3)本人/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承
诺一致。
资分别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1)本人/本单位自愿将
所持有的全部公司首发前限售股的锁定期延长,自原拟解除限售之日起,延长锁
定期 2 年,延长锁定期间为:2024 年 4 月 26 日至 2026 年 4 月 25 日。锁定期内
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减持公司股票,如因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约定。(2)如本人/本单位违
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本单位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因违反上述承
诺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本单位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
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本单位现金分红中与本人/本单位
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的承诺。
(二)前述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
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形。
(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广东东箭汇盈投
资有限公司
合计 172,492,131 172,492,131
注:(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处于质押、冻结状态的情形;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马永涛为公司现任董事,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要求,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次解除限售后,其持有股份的 75%将按照相关规定计
入高管锁定股。
开发行股份时所作出的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
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提前离职的,在原任期内和原任期
届满后 6 个月内,仍遵守前述规定。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相关股东将自觉遵守
其做出的相关承诺,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及相
关法律法规,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26,807,428 53.66 81,298,223 172,492,131 135,613,520 32.08
其中:高管锁定股 54,315,297 12.85 81,298,223 0 135,613,520 32.08
首发前限售股 172,492,131 40.81 0 172,492,131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95,895,311 46.34 91,193,908 0 287,089,219 67.92
三、总股本 422,702,739 100.00 172,492,131 422,702,739 100.00
注:(1)上表中单项数据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的,是四舍五入造成。
(2)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