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宏
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数科”、“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宏华数科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求,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在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业务
中提供总计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可以在子公司之间相互
调剂使用。前述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不包括为子
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在上述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最 担保额度占上
担保方持 截至目前担 本次新增担保额 是否关 是否有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近一期资产 市公司最近一 担保预计有效期
股比例 保余额 度 联担保 反担保
负债率 期净资产比例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股东会审议通过
杭州宏华数码 天津宏华数码
之 日 起 至 2026
科技股份有限 新材料有限公 76.50% 70.53% - 3,000.00 万元 0.84% 否 否
年年度股东会召
公司 司
开之日止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
杭州宏华数码
杭州宏华智印
科技股份有限 100% 17.02% - 3,000.00 万元 0.84% 否 否
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
杭州宏华数码
天津晶丽数码
科技股份有限 100% 31.49% - 3,000.00 万元 0.84% 否 否
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
杭州宏华数码 山东盈科杰数
之 日 起 至 2026
科技股份有限 码科技有限公 100% 24.16% - 3,000.00 万元 0.84% 否 否
年年度股东会召
公司 司
开之日止
杭州宏华数码
科技股份有限 TEXPA GmbH 100% 49.77% - 5,000.00 万元 1.40% 否 否
公司
杭州宏华数码
山东北澳化工
科技股份有限 51% 56.78% - 3,000.00 万元 0.84% 否 否
有限公司
公司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在上述预计的 2026 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担保范围内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分
配使用额度;如在额度生效期间有新设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的,对该等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分配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被担保人名称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 杭州宏华智印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 100% 91330108MA28L3GM28
法人 天津晶丽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 100.00% 91120116340903185J
法人 山东盈科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 100.00% 91370104MA3M1X2191
法人 TEXPA GmbH 全资孙公司 公司 100.00% /
法人 山东北澳化工有限公司 控股孙公司 公司 51.00% 913707865819130264
法人 天津宏华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公司 76.50% 91120116MAC0YG2U61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被担保人名称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杭州宏华智印科技有
限公司
天津晶丽数码科技有
限公司
山东盈科杰数码科技
有限公司
TEXPA GmbH 14,435.02 7,183.60 7,251.42 10,053.28 79.35 12,162.34 7,524.27 4,638.06 14,500.77 -183.56
山东北澳化工有限公
司
天津宏华数码新材料
有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被担保人依法存续,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担保
预计额度仅为公司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公司为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
信等业务中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
间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确保子公司日常经营的持续及稳健开展,有利于支持子公司
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
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
生不利影响。
被担保人为公司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原则上公
司按照出资比例为非全资控股公司提供担保,该控股公司其他股东或相关方按比
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保障措施,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范围需
求。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
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担保总额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 逾期担保累计金
项目
(万元) 一期净资产比例(%) 额(万元)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
对外担保
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
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 - - -
保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齐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旭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