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新
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份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新安股份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 180,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78,178.88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11 月 30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2 号),公司采用网下向
配售对象询价配售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3,850,509 股,发行价为
每股人民币 8.83 元,共计募集资金 1,799,999,994.47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股权登记费等与
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173,443.88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 1,781,788,814.7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54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浙江开
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保荐人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
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证券募集说
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合 计 227,304.66 180,000.00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搬迁入园提升项目”
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满足结项条件。截至 2026 年 3 月 26 日,公司本次结
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利息及现金管
节余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实际 理收益扣除手
结项名称 结项时间 金额
使用金额(A) 使用金额(B) 续费后净额
(D=A-B+C)
(C)
浙江开化合成材料
有限公司搬迁入园 2026 年 3 月 120,000.00 104,727.46 1,806.88 17,079.42
提升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 28,178.88 28,359.97 181.15 0.06351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 17,079.48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 ?补流,17,079.48 万元
注 1:“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已包含用于现金管理的收益,但未包含尚未
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
额为准
注 2:“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搬迁入园提升项目”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该项目
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
注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系根据发行费用调整后的净额,结余募
集资金主要系前期实施补充流动资金后专户到账的利息
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保障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下,审慎使
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招投标、部分利用旧设备
等方式加强募投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控制,通过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
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总体上减少了项目实际支出。“浙江开化合成材
料有限公司搬迁入园提升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付款周期较长,按计划
将在募投项目未来运行过程中陆续支付,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已签订合同但尚
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搬迁入园提升项目”已结项,且剩余尚待
支付的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该募投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
成后,该募投项目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
续,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将随之
相应终止。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将已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搬迁入园提升项目”“补
充流动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
动。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在募集资金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办理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相关手续,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 青 俞瑶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