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新
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份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新安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34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 203,850,509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83 元,共计募集资金
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股权登记费等与发行权
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173,443.88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54 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11 月 30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80,0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821.12
二、募集资金净额 178,178.88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29,066.57
本年度使用金额 20,370.28
节余募集资金转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11,512.43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447.98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19,677.58
注:本期募投项目为“35600 吨/年高纯聚硅氧烷项目”,满足结项条件,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68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浙
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和 2023
年 12 月 15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建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单日
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理的公告》,并且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及子公司开化合成连同保荐机构、浙
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单日
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理的公告》,并且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及子公司开化合成连同保荐机构、浙
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
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和 1 个定期存款账户,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11 月 30 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账户状态
浙江新安化工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建德支行
浙江开化合成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料有限公司 建德支行
浙江开化合成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料有限公司 公司建德支行
浙江开化合成材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
料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
浙江新安化工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建德支行
浙江新安化工集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
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
合 计 19,677.5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
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8,242.25 万元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48,081.51 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160.74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
了《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1 号)。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使用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11 月 30 日
计划进行现金 董事会审议通过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方式 计划起始日期 计划截止日期
管理的金额 日期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11 月 30 日
预计年
产品 产品 尚未归 利息金
委托方 受托银行 购买金额 起始日期 截止日期 归还日期 化收益
名称 类型 还金额 额
率
浙江民泰
浙江开
商业银行
化合成 定 期 定 期 2025 年 4 2025 年 7 2025 年 7
股份有限 20,000.00 - 2.20% 110.00
材料有 存款 存款 月9日 月9日 月9日
公司杭州
限公司
建德支行
浙江民泰
浙江开
商业银行
化合成 定 期 定 期 2025 年 10 2026 年 1 2026 年 1
股份有限 18,000.00 - 1.20% 54.44
材料有 存款 存款 月 29 日 月 29 日 月 30 日
公司杭州
限公司
建德支行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
份并注销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案》,将
“35600 吨/年高纯聚硅氧烷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1,512.43 万元转入公司一般银
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2023 年 11 月 30 日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 11,512.43
新项目 新项目计划
节余募投项目名 节余资金 节余资金 新项目 董事会审议 股东会审议
计划投 投入募集资
称 金额 用途 名称 通过日期 通过日期
资总额 金总额
聚硅氧烷项目 28 日 23 日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
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
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8074 号),认为新安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
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
〔2025〕68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安股份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唐 青 俞瑶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2023 年 11 月 30 日
募集资金总额 178,178.8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882.71[注 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0,949.28[注 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目达
项目,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 募投 募集资金 调整后 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含部分 承诺投入 本年度 累计投入 性是否发
目和超募资 项目 承诺投资 投资总 与承诺投入 (%) 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变更 金额 投入金额 金额 生重大变
金投向 性质 总额 额 金额的差额 (4)= 状态日 效益 效益
(如 (1) (2) 化
(3)=(2)-(1) (2)/(1) 期
有)
浙江开化合 2026 年
生产
成材料有限 不适用 120,000.00 不适用 120,000.00 19,635.66 102,088.66 -17,911.34 85.07 3 月底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设
公司搬迁入 [注 3]
园提升项目
生产 2025 年 否[注
高纯聚硅氧 不适用 30,000.00 不适用 30,000.00 734.62 18,988.22 -11,011.78 63.29 580.49 否
建设 3 月底 4]
烷项目
补充流动资
补流 不适用 28,178.88 不适用 28,178.88 28,359.97 181.09[注 5] 100.6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金项目
节余资金用
补流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1,512.43 11,512.43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于补流
合 计 178,178.88 178,178.88 31,882.71 160,949.28 -28,742.0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8,242.2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48,081.51 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行费用金额为 160.7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 号)。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使用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 4 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
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该额度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 2 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
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循
环使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末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但尚未到期的定期存单余额为 1.8
亿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35600 吨/年高纯聚硅氧烷项目”已结项,且剩余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1,512.43 万元,转入公司一般银行
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本年累计投入金额为项目投入金额 20,370.28 万元及节余资金用于补流 11,512.43 万元构成
[注 2]已累计投入金额为项目累计投入金额 121,076.88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8,359.97 万元以及节余资金用于补流 11,512.43 万元构成
[注 3]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议案》 ,同意公司对“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搬迁入园提升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 2025 年 9 月底变更为 2026 年 3 月底
[注 4]“35600 吨/年高纯聚硅氧烷项目”于 2025 年 3 月末建设完成,由于本年度尚未完全达产,产能利用率较低,规模效应未显现,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 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部分系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