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新材: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竞达)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2 00: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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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在任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
规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可能给公司
带来的影响,为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在任职期间,本
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王竞达,女,1972 年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注
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 7 月至 1994 年 9 月,担任中
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会计;1997 年 7 月至今,历任首都经济贸易大
学财政税务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现任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自同日起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等相关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任职期间履职概况
开 2 次股东会,4 次董事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会前积极、主动地收集相关
背景资料,做到按时参会,认真参与各项议案讨论,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较好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和权限。2025 年度任职期间,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及其他相关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一)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表决情况
独立董事      会议        任职        参加次数
                                      议案数量     同意     反对       弃权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2         8     8     0        0
         薪酬与考核
                    委员          2         4     4     0        0
王竞达       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
                   独立董事         1         2     2     0        0
          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
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密协作,密切关注并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审计计划、季度报告、专项检
查等内容,推动内部审计人员提升专业能力,强化风险管理,深化内控建设。同
时,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跟进财务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进度,确
保审计结果公正客观。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参与并推动落实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确保他们能够及时、全面地获取公司
运营状况和发展动态,从而促进公司信息透明度显著提升。本人不断研习相关的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专注于理解和掌握涉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和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核心内容,以此不断提升自身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上的专
业素养和执行力。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
明度持续提升。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等相关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主
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界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独立董事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同时,为确保独立董事审慎、客观地履行职责,
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向独立董事发送会议议案及所需的相关材料,方便独立董事及
时、充分地了解相关信息,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有效履职提供了
有力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
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开展的各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
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
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内控报告等,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上报告的审议和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为公司审议的重大事
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进军先生、王武军先生、程刚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孔祥云先生、曹跃云先生、孙蓟沙先生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
任兰洞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上述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经过对被聘任人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情况的充分了解,本人认为被聘任人
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与能力,公司履行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四)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股权激励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2025 年 5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
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查董事会决策的重
大事项的背景资料,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审慎地
行使了表决权,为推动公司合规治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
配合和有效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王竞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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