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因董事会换届选举于2025年3月离任,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
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1月至3月任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赵宝华,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7月毕业于山西大学,科学社会主义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潍坊学院法学院
副院长,现任潍坊学院法学院教授、山东豪德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9年 3 月至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
立性。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事会会议并均投赞成票,列席了股东会。通过董事会、股东会等多种形式认真了解
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获取决策前所需要资料和信息,认真审议每项议题,积极参
与论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推进公司规范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 2025年任
期内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
票。
加了该会议,并对公司聘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事项进行了审核。
参加了会议,并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了审核。
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
召开临时股东会。
本人于2025年3月任期届满离任,在岗履职期间,阶段性工作以参与董事会及
专项审议事项为主,未就专项事项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切实保障本
人的知情权,使本人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会议,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保持密切关注,
有效促进董事会在决策上的科学性与专业性,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
人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促
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正
差错更正。
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
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情形,公司完成了董事换届选举。
员。
等
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参与公司治理,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
及规范运作情况,充分发挥在相关领域的经验和专长,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独
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
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赵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