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富能源”)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
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及《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
在 2025 年度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公司
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积极出
席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
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不受公司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了公
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米文莉, 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嘉泽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宁夏华益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历任五联联合会计师
事务所银川分所(后更名为北京五联会计师事务所银川分所、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川分所)部门经理、所长助理,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川分所部门经理、高级经理,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夏分所部门经理、宁夏沃福百瑞枸杞产业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报告期内在公司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任战略委员会委员、投资决策
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于 2025 年度报告披露前对自身独立性进行
了自查,并签署了《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自查文件》,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
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
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并按照有关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参加了有
关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的情况,各项会议的议题均获通过。报告期内,
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4 次,出席 4 次,审议议题 32 项;董事会 12 次,出席
出席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出席 1 次; 投资决策委员会 1 次,出
席 1 次,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发表审核意见 19 项。
在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提前通知并提供了充分资料,本人认真审议
会议提出的各项议案,谨慎进行事前审查,充分发表独立意见。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亦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特别提议情
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代表董事会对内审工作
进行战略指导、资源保障与结果评估,与内审负责人保持直接沟通,审阅
其提交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内部审计报告,听取对内部控制自查
测试评价过程汇报。2025 年年报审计期间,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
沟通,对审计计划、审计关键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关注审计过程,督
促审计进度。年报披露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管理层对年报进行了充
分交流,审核重大事项的处理是否得当,充分保证了公司年度报告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的业绩说明会,通过列席股东会、与相关工作人员
沟通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等方式,积极主动地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交流。
同时,本人在履职过程中注重加强与董事会秘书和证劵代表的常态化沟
通,深入了解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关注与诉求,持续关注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的维护,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现场工作、调研情况
听取报告、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法人治理、
财务报表情况。在平时工作中,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内审部经
理等有关人员通过电话、邮件、会谈等方式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
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适时听
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规范运作方面的重大风险事项,通过审查其决策、执行以及披露过程中存
在的问题,对其合法、合规性进行独立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先调查。报告期内,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调整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公
司控股子公司与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本人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相
关交易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
开、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
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间接控股股
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严格履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
范关联交易》《解决担保余额》等相关承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变更或
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如公司被收购,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规范
运作,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的情形。2025 年,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
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本人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审
计人员在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的过程中,能够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
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聘请审
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姚玉桂
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姚玉桂具有多年的财务
经历,经验丰富,在证劵部门任职多年,掌握财务、证劵业务政策,未发
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其提名、
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因公司联营企业对其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涉及的科目进行
追溯调整,公司亦对自身财务报表中涉及的相关科目追溯调整,本次调整
属于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
调整相关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出现
盈亏性质的改变。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因工作调整,公司董事长刘伟先生辞去董事及董事会下设
委员会相关职务,董事孔伟先生和杨宝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
总经理李奇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增补黎劲松先生和尹俊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同时选
举尹俊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聘
任杨宝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
任张廷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张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姚玉桂女士为
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经审阅上述人员个人
履历,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
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也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任职资格合
法;其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人审议了公司董事、
高管薪酬的议案,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有关考
核规定执行,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
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本年度,公司无制订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
责。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与合作,
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报告期内,公司各方面运作规范,在总体上保持了健康平稳的发展态
势。2026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加强现场工作,坚持独立、客观、公
正的判断原则,按照法定要求发表独立意见,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独立职
能为公司发展发挥建设性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米文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