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李宏宝)
报告期内,作为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
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
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
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薪酬、关联交易等工作提
出了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现将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宏宝:中国国籍,大学本科。曾任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第二研究室助理工程
师;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检测中心工程师、检验室主任;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挖
掘机械分会副秘书长;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 标准检测技术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技术
负责人;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挖掘机械分会秘书长;曾任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程机械》杂志社副社长;
现任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挖掘机械分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烟台艾迪精密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要社会关系工作情况、持有公司股票情况、重大业务往来情况等进行自查,经自查,
本人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所列的相关情形。
运营给予专业指导,促进公司在工程机械核心业务的健康发展,本人在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能够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促进公司加强风险控制和规范运作,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七条的
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本人的独立性进行审
查,认为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任职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3次股东会、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7次,出席股
东会3次,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
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参加股东会次数
李宏宝 7 3 4 0 0 3
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
保持了充分沟通,本着审慎的态度,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为原则行
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
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任期内,亲自出席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
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
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
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任期内,亲自出席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研究了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切实履行了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意见1次,审议了《关
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申请银行贷款额度和拟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认真监督评估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本人督导内部审计部门针对公司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公司理财等重大事项的实施情况及大额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本人参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沟通会议,针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事前沟通审计范围、审计方式、时间安排等事项,督促会计师事
务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初步结果汇报,关注主要审计调整事项、关
键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等情况。
(四)日常工作及现场考察的情况
日常工作中,我们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途径,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最新经营
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和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
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还积极关注公司微信平台,关注报纸、网络等有关媒体关于
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向公司了解相关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等机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募
投项目实施基地等进行了现场考察。在此过程中,我们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了解掌握公司业务
发展及经营管理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提供建议,
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
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
受侵害,未发现公司及股东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未出现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方
案的情况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与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核查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薪酬执行情况,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合法,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
规定。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
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审
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
面确认意见。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查阅相关文件认为本次聘任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本人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
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
够做到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
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查阅公司相关资料对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担保事
项,认为公司此次申请银行贷款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
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
重大影响,不存在与《公司法》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
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正常运行
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
利益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发展积极献言献策,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推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升,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