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原因
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进行如下会计政策变更: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发布
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
号”),该解释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解释第 19 号规定,企业应当至少按类别披露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在报告期末的公允价值,以及其在报告期内
的公允价值变动,可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按项目等作进一步披
露。其中,与报告期内终止确认的投资有关的变动额和与报告期末持有的投资有
关的变动额应当分别披露。企业还应披露与报告期内终止确认的投资有关的计入
权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的转出情况。
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本报告期及比较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
影响。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
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说明。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