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6-临 019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
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天富能源”)就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
核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641 号)的核准,公司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 19 名
特定投资者发行 227,617,590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的抵减资本公积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7,995,865.65 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2,004,052.4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0588 号《验资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
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到
位,到位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48,301.88 万元,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 148,200.41 万元的差额 101.47 万元系尚
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48,549.99 万元,其中 2023 年度公
司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35,874.52 万元,2024 年度公司
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1,788.57 万元;2025 年度公司募
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886.90 万元;2、截至 2025 年 12 月
支付;3、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支付账户开户费、管理费及手续
费 0.06 万元,其中 2023 年度支付账户开户费、管理费及手续费 0.04
万元,2024 年度支付账户开户费、管理费及手续费 0.02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已使用完毕
并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制定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
上述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
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
财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兵团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
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
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在石河子市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以
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绿能光
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绿能”)、恒泰长财证券与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
河子市兵团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于 2023 年 7 月
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开户 募集资金
银行 账号 备注
号 单位 余额
天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能源 限公司石河子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已注销
天富
能源
支行
天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已注销
能源 司乌鲁木齐分行
天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已注销
能源 司乌鲁木齐分行
天富 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 已注销
能源 银行
天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已注销
绿能 限公司石河子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已注销
天富
绿能
支行
天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已注销
绿能 司乌鲁木齐分行
天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已注销
绿能 司乌鲁木齐分行
天富 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 已注销
绿能 银行
合计 0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天富绿能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资金已经使用
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详见公司2025
年8月9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2025-临042)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
共计人民币148,549.9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3,387.33万元及已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21.47万元,合计置换83,408.8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协
定存款尚未到期的余额为0,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不存在超募资金,亦不涉及用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
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不存在超募资金,亦不涉及超募资
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
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
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天富能源董事会编制
的《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
项审核,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
字[2026]19104号),报告认为:天富能源《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反映了天富能源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富能源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天富能源2025年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无异议。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 148,200.4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86.9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8,549.9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
项目 项目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否
截至期 达到 可行
项目, 计投入金额 达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末投入 预定 本年度实 性是
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与承诺投入 到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进度(%) 可使 现的效益 否发
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 预
(1) (2) (4)= 用状 (注) 生重
(如 (3)= 计
(2)/(1) 态日 大变
有) (2)-(1) 效
期 化
益
兵团北疆石河
子 100 万千瓦 2023
光伏基地项目 无 148,200.41 148,200.41 148,200.41 886.90 148,549.99 349.59 100.24% 年 12 4,139.77 否 否
天富 40 万千瓦 月
光伏发电项目
合计 — 148,200.41 148,200.41 148,200.41 886.90 148,549.99 349.59 — — 4,139.77 — —
公司募投项目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3 年 9 月 30 日,由于受全球公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公司上述项目的募投项目施工作业、主要设备(组件、
支架)采购及运输、光伏集电线路用地的征地进度等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项目实施进
度晚于预期,经调整,公司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 100.24%,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主要系募集资金专户从设立至销户累计产生的现
金管理收益及账户利息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3,387.33万元及已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1.47万
元,合计置换83,408.80万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年8月18日出具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 44329号)。公司保荐机构恒
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83,387.33万元及已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1.47万元,合计置换83,408.8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富绿能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继续使用不超过4,500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可以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定期存款、协定存款
等)。
公司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
查意见,对公司本次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0。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本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为年上网电量 7.64 亿千瓦时,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6.22%。2025 年度实现上网电量 67,436.11 万千瓦时,
实现的效益(所得税前)4,139.77 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2025 年上网电量未达预期,光伏电价执行市场化电价,致使项目当期未能达到原预计
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