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
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本公司内
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并且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亦可能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改变而改变。本公司内部
控制设有检查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识别,本公司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包括本公司及所有子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
(二)内部控制评价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坚持全面性、重要性、独立性及成本效益性等原则,确保
本次评价工作客观、公正、完整。
(三)评价依据及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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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等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资产类定量标准 损益类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3% 错报≥利润总额10%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3%>错报≥资产总额0.5% 利润总额10%>错报≥利润总额5%
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0.5%>错报 利润总额5%>错报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定性标准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
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重大缺陷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
报;
(4)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重要缺陷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认定标准。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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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损失;
②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④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⑤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控制
度,但没有有效的运行;
⑥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⑦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重大失误;
②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③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④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⑤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在合理期间内得到整改。
三、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目标的
实现,公司根据资产结构和经营方式、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依据《公司法》《证
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制定了原辅料采购、仓储物料管理、生产管理、营销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工程
建设项目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研究开发及知识产权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关联交易管理等一整套较为完整、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状
况和经营环境的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及实施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1)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层的职责已经通过《公司章程》等文件予以明确,治理层通过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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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并在专业委员会支持下实施监督。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
对公司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设董事长 1 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2)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了总经办、生产部、技术工程
部、采购部、安全部、环保部、财务部、营销部、质管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
门,各部门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本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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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展战略
公司围绕主业,在对现实状况和未来形势进行综合分析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
制定并分解实施具有长期性和根本性的发展目标与战略规划。内容涵盖机构设置、
战略编制与审议、战略实施以及战略评估和调整。
战略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可以确保有效履职、决策机制有效。
发展战略编制较为科学、目标合理,战略规划制定有效。发展战略得到有效分解
和落实,战略实施得到有效监控。
战略委员会确保发展战略随着内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进行及时、有效的调
整。
(4)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
公司不断完善企业文化建设,高管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提高员
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公司以“尊重员工、客户至上、追求卓越”为宗旨,
持续提高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做强
主营业务,实现规模经营,科学延伸,致力成为现代农药行业的引领者;回报股
东、善待员工、造福社会,倡导诚信、务实、责任、创新、奉献、感恩的价值观,
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培养企业和员工的社会责任感,提升公司品
牌知名度和市场形象。
(1)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生产工艺主要为化学合成,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废和噪
音等。随着整个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国家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强,并可能
在未来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对农药生产企业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环保标
准的提高需要公司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提高运营成本,可能会对公司盈利水平
带来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一直注重环境保护,近年来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
保证“三废”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同时,公司加大环
保投入,加强排放监测,从生产工艺与流程源头上减少三废的产生量,从而降低
排放量,解决环保问题。
(2)生产安全性的风险
公司作为一家化学原药及农药生产企业,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隐患,如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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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过程中操作不慎,亦可能危害到生产工人的健康安全。如公司在安全管理环节
发生疏忽,或员工操作不当,或设备出现问题,均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影响公司
的正常生产经营,并可能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应对措施:公司从制度和技术两方面进行应对。首先在制度上确保生产过程
的规范运作,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防范人为操
作风险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其次,公司在技术上不断进行改进创新,优化生产流
程,针对容易造成安全隐患的生产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攻关,从而减少技术
层面可能造成的安全风险,全部采用 DCS 工艺。
(3)商誉管理风险
公司因并购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形成重大商誉,若出现捷力克经营未达
预期、行业政策波动、竞争加剧等情况,该商誉会存在减值风险;若公司未对商
誉建立常态化跟踪机制、减值测试规则不明,会导致商誉价值产生错报。
应对措施:公司建立了《商誉减值测试内控制度》,明确了商誉价值的确认
方式、减值迹象以及减值测试的规则;公司持续收集捷力克经营数据,对比业绩
承诺完成情况,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年末对该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必要时聘请独立评估机构,从而保证商誉账面价值确认准确。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政策和程序,主要包括: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运营分析
控制等。
(1)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公司在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后,制定了各
部门岗位工作职责,采取了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
约的工作机制。
(2)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建立了授权审批体系,明确授权审批的范围、层次、程序以及责任。
对于重大业务和事项,公司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
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意见。
(3)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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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公司依法设置会
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工作岗位各级别人员均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4)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建立了《营运资金管理制度》、《生产与存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
管理制度》等财产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对各项资产的取得、使用、变更、
保管、期末盘点、处置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确保账实相符、资产安全。
(5)经营分析控制
公司建立经营情况分析制度,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
面的信息,通过采用各种分析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
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公司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内部监督的要求,以及各项应用指引
中有关内部监督的规定为依据,对公司监督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认定和评价。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
查工作,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公司设立内审部,作为公司内部监督
体系和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履行独立的监督和评价工作。通过内部审
计和外部审计相结合,提高审计的质量和效率。
为了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充分、有效执行,并及时发现、纠正制度中存在的
缺陷,根据《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股份公
司规范化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该制度明确了
内部审计的审计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及管理,明确了内部审计部门职责和履行
职责所应具备的专业素养及职权,从制度的角度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和提升管理
效能奠定了基础。通过内部审计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
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并及时召集相关中高层管理人员解决落
实内审报告所提出的控制偏离问题及管理建议,有效地降低了内部控制风险,切
实提高管理效能及营运效率。
(二)重点控制活动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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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注重投资效益。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规避经营风险,明确公
司重大投资、财务决策的批准权限与批准程序,公司在章程中明确了股东会、董
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同时制定了《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工作
制度》,对投资项目的考察、调研、决策、实施、管理、评价等作出详细而明确
的规定。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规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
司重大关联交易表决过程中,关联方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如其
作为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按规定应当回避,不得参与表决。
为规范公司及其他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
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
特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规定了信息披
露的原则、信息披露的内容、内部报告制度、公平信息披露、信息披露的程序、
信息披露的媒体、信息披露的权限及常设机构、信息披露的保密措施等。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合
法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监管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定期出具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充分保证了募集资金的安全及使用效益。
四、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经过以上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针对所有重大事项建立了健全、合理的
内部控制制度,并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5年12月31日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
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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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12月31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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