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6-019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本次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
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
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
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
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
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
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
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贝斯美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为383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
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
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
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
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
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辉达,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正帆科技(688596)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汪沁,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欧维义,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 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服务;近
三年复核过澳华内镜(688212.SH)、卫宁健康(300253.SZ)、天顺风能(002531.SZ)
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辉达、签字注册会计师汪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欧维义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
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
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
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125.0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4.17%。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20.0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11.11%。
二、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 认为
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