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会计师事务所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含 A、B 股)审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
涉及主要行业
计情况 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
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
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
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
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
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已完结(天健需
年度、2019 年度年报审
在 5%的范围内
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
华仪电气、东 与华仪电气承
投资者 2024 年 3 月 6 日 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
海证券、天健 担连带责任,天
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
健已按期履行
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
判决)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
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
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
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
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的要求。
(一)2025 年 4 月 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
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2 月,审计委员会以现场与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审计委员会以现场与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事项、审计结论、
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的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
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 年 4 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与通
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5
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
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
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
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
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
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