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
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天健所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
况进行评估。
经过详尽的评估工作,公司认为,天健所在 2025 年度审计工
作中严谨尽责,在履职过程中一直保持独立性,资质、工作等方
面都合规有效,能够公允表达相关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上年末执 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
司(含 A、B
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股)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生 产和 供 应 业 ,科 学 研 究 和 技 术 服 务
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
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
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
娱 乐业 , 建 筑 业, 综 合 , 住 宿 和 餐 饮
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业务收入、2025 年上市公司
(含 A、B 股)审计情况尚未审计结束,故仍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 2024 年业务数
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实际
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
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
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
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
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
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 案件
被告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告 时间
已完结(天健所
天健所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
华 仪 电 2024 需在 5%的范围内
投 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气、东海 年 3 与华仪电气承担
资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
证券、天 月 6 连带责任,天健
者 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
健所 日 所已按期履行判
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
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
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到刑事
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
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贤斌,2008 年起成为注册
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
业,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8 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珂琦,2020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起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宋娜,2016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起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
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
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说明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执业规范,天
健所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详尽审计,并出具了相应审计报告。
同时,针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
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和专项说明。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同时,公司遵循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因此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与公司
管理层和治理层就独立性、审计团队构成、审计计划、风险评
估、测试方法、年度审计重点、调整事项及初步意见等重要方面
进行了深入沟通,并达成了一致意见。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天健所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置了专业的审
计团队,核心成员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及制造行业审计经验,并
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由资深合伙人负责,团队
的专业配置合理,人数和经验均满足项目要求。
审计工作方案全面、合理且具有强可操作性,重点关注了收
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方面。
天健所全面配合公司的审计工作,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
要求。
在质量管理方面,天健所实施了严格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
包括详细的工作底稿复核和经验丰富的团队成员进行的第二层次
复核。在过去一年的审计过程中,没有发现任何质量管理上的缺
陷。
关于信息安全管理,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了天健所的责任
和义务。天健所制定了包含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
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和实施审计方案的过程
中,对敏感信息的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进行了有效执行。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勤勉尽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
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
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
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