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
A、B 股)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
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家
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请费用根据公
司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事项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以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
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重大事项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数据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本公司认为,天健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在履职过程中
很好地保持了独立性,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很好地完成了2025年度审计工作。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