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和要求,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
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袁成雷先生、常相坤先生和董事王
申健先生组成,其中袁成雷先生为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查、监
督作用,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
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 2024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特别
关注事项、初步意见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支付 2024 年度审计
费用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关于续
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五项制
度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计师及公司财务负责人就预审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事项召开审前沟通
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针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方
面展开了严格核查与综合评价,认为该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专业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范围、审计
计划及关键审计事项等与审计人员保持充分沟通,督促其按商定计划推进工作,
确保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二)协调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交流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督促各方做好工作对接,
提高审计效率,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指导并督促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
对各项业务的合规性及财务管理的规范性进行细致地审查和监督。同时,审计委
员会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重点工作汇报总结,并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提出指导性
意见,促进内部审计工作高效率、高质量运作。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
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年度、半年度以及季度财务报告,就财
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地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相关
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
规范运作,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执行,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
情况良好,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六)审查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为防止公司控股股东等相关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审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开展各
项工作,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切实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对推动公司内部控制管理
起到了积极作用。
实做好职权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发挥专业优势与监督职能,不断提升科学
决策能力,为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