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7 证券简称:必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发出。
市海淀区上地七街 1 号汇众大厦六层第一会议室召开。
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据 2025 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对 2025 年度的履
职情况作了总结,形成《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崔启龙、范晋生、张三军提交的《2025 年度独立
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出具了《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
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崔启龙、范晋生、张三军分别提交了《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
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总经理作出的《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5 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管理层充
分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及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 2025 年度各项既定
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 2025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
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本议案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
体现了公司 2025 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中兴华”)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审计期间与其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在公
司 202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
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计划规范有序,审计过程保持独立,按时完成了
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清晰、客观、及时、完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担保情况的议案》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的相关担保,担保
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对外担保管
理办法》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为了更好地体现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
的原则,依据董事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同意对公
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以及拟定的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因本议案
涉及全体委员薪酬,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表决结果: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
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为了更好的体现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
的原则,依据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
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以及拟定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 年度母公司
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
划和短期生产经营,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案》
为了确保公司日常经营与流动周转资金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的发展战略及财务预算,同意:(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累计
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
需求,在授信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2)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额度为 5,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提供非融资性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投标保函及履约保函等业务的担保)
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额度为 1,5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2,000
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项的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供反担保。为保证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相关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对超出上
述担保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
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有机结合,激发核心员工创新创业激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北
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跟投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
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
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并审议相关议案,本次
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议》
议决议》
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