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本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 家。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人 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
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
金亚科技、周旭辉、 尚余 500 万 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
投资者 2014 年报
立信 元 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
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
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
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
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
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
保千里、东北证券、 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投资者 2015 年报、2016 1,096 万元
银信评估、立信等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年报
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
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
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
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
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
起诉(仲裁)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人 件 金额
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
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
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
执行。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业 开始从事上市公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时间 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张建新 2007 年 2005 年 2007 年 2017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周康康 2013 年 2011 年 2013 年 2017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覃剑锋 2017 年 2013 年 2017 年 2023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蔡畅 2006 年 2005 年 2006 年 2023 年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张建新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 周康康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3)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 覃剑锋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4)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蔡畅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
司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张建新、周康康、覃剑锋、蔡畅在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 -
(万元)
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 -
(万元)
注:以上审计费用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
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同意续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意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
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
(三)股东会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