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节能铁汉 公告编号:2026-009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原告”
)
于近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6)粤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深圳市南国绿洲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国绿洲”
)
及相关责任方、责任人
案由:侵权责任纠纷
诉 讼 请 求 : 1. 判 令 被 告 南 国 绿 洲 返 还 原 告 被 占 用 资 金
判令相关责任方、责任人对南国绿洲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
(二)主要事实和理由
公司在应对供应商建工合同纠纷诉讼案件时被法院判决败诉并
被执行,案件系因公司账面显示对供应商超付但供应商不认可已经收
款产生的纠纷。经核查,2019 年 12 月 27 日-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
司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南国绿洲支付资金 18,302 万元,其中直
接向南国绿洲支付的资金为 6,302 万元,通过江西烨宏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启东市青藤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遵义联创建筑安装工程有
限公司间接向南国绿洲支付的资金为 12,000 万元,鉴于资金最终均
流向南国绿洲,故 18,302 万元的资金占用方为南国绿洲,根据南国
绿洲提供的相关信息及刘水提供的相关资料,公司认定南国绿洲为刘
水的关联方。截至目前,南国绿洲尚未偿还上述资金占用。
(三)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6)
粤03民初3617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件。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
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重大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
影响
公司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
司将根据有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