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23: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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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
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
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合伙人数量为 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2024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
客户共计 756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7.3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涉及行业有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
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
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
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78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2025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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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层根据 2025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
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天健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所严格遵守国家相
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
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
通,同时就审计的各个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严格执行,充分
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天健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履行了恰当、必
要、充分的审计程序,形成了详细的审计工作底稿,并实施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程序。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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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天健所进场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并审阅了该事务所对公
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
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员积极协调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年报审计
工作圆满完成。
  (四)天健所出具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
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2026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
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议案,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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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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