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和要求,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司(含 A、B 股)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
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
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
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
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
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已完结(天健
天健所 作为华 仪电气 2017
所 需 在 5% 的
年度、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
华仪电气、 范围内与华仪
投资 2024 年 3 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
东海证券、 电气承担连带
者 月6日 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
天健所 责任,天健所
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
已按期履行判
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天健所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到
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
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5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 2024 年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天健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
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8 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支付 2024 年年度审计
费用并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所为 2025 年度外部
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
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
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
经理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充分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
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天健所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支付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
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履行
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
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