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通股份: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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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兴通海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
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
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执行事务合伙人刘维、肖厚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
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
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进行了严格的核查与评价。审
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拥有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业胜任能力,且在过往合作中保持了良好的
职业操守。
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性、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二)在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团队就独立性确认、计划的审计范围、计划的审计时间和识别出的特别风险
等相关情况做了充分的沟通。
  (三)在 2025 年年度现场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密切关注审计进展,及时掌握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会计师关注的重点事项。
针对审计中的关键环节和重大事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保持
实时沟通,并对审计报告的提交时间进行督促,有效协调解决审计中遇到的困难,
保证了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在约定时限内圆满完成年度审计及 2025 年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
  (四)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通讯
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在选聘及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中,审计
委员会切实履行了对审计机构资质审查、审计过程督导及审计结果审核的全链条
职责,有效保障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公允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在公司 2025 年年报审
计工作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养。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圆满完成了年度
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完整、清晰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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