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充分发
挥监督职能。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
务。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2月10日召
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廖益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时选举独立董事曾繁英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调整后的成员分别为曾繁英女士、廖益新先生、张文进
先生。
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李茂良先生、独立董事廖益新先生、
非独立董事陈其凤女士,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李茂良先
生担任,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会议审议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3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月 14 日 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审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会议审议议案
十次会议 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
议案》
及摘要的议案》
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的议案》
构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月 11 日
十一次会议 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月 18 日 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
十二次会议
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月 12 日
十三次会议 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月 21 日
十四次会议 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全
过程的监督与评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度审计进场前、审计过程中及出具审
计报告前,多次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就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独
立性及人员安排等进行充分讨论,督促其按照审计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经评
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
格,在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
养。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一步强化了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重点关注审计计划的可行性
及对重点风险领域的覆盖情况,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实施审计程序。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审阅
内部审计相关资料,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
报告。在审议前与财务部门及管理层进行了深入沟通,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前期披露信息存在差错而被责令更正的
情况,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持续提升。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方面的重大
缺陷。
(五)协调外部审计机构与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发挥协调作用,建立了高效的内外部沟通
机制。我们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中心、审计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
顺畅沟通,在年度审计、关联交易核查、募集资金使用监督等工作中,确保信息
传递的及时性与准确性,有效解决了审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分歧,共同提升了公
司的财务与内控规范水平。
四、总体评价
员会工作细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在全面承接并有效行使监事会职权的基础上,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我们认真审
议了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关联交易及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切实履行
了财务监督和内控审查职能,有效地协调了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了公司治理水
平的提升,有力保障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原则,紧跟监管政策导向,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持续深化对董事、高管履职行
为的监督,强化内部审计与风险控制体系建设,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更有
力的支持,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