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0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3月31日以董事会公告方式
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8)。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
年4月21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守军先生主持;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09:15-09:25,09:30-11:30,
公司总股本464,754,706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的股份数后,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为454,067,347股。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1人,代表股份216,799,6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46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票的股东135人,代表股份28,974,5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11%。出席
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会议的召集、召开
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
决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6,536,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330,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9705%;反对262,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24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公司离任独立董事郭春林先生、才学鹏先生、周睿女士及现任独立董事董义春
先生、王凯先生及李娅女士向股东会作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6,528,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32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9393%;反对264,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345%;弃权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6,531,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326,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9530%;反对261,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209%;弃权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6,527,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321,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9358%;反对267,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459%;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6,357,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152,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2727%;反对430,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6835%;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服务费用为116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10万元,合计126万元。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审计业务实际需求、审计范围等因素,与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6年度年报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费用
总额上浮不超过10%。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6,510,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304,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8693%;反对275,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775%;弃权1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议案》
关联股东李守军、徐雷、刘爱玲、朱秀同、李睿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
的股份为 167,793,809 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 48,693,5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281,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7799%;反对300,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1736%;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5%。
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在股东
会上予以说明。
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6,509,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303,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8658%;反对282,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1025%;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
关联股东李守军、李睿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为 167,479,279 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49,040,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313,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9045%;反对269,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517%;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8%。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6,525,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320,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9299%;反对265,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385%;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为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