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78 证券简称:新恒汇 公告编号:2026-017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3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3 日
年 05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截至 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
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工作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6 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以上表决通过。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
有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需在 2026 年 5 月 11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或传真
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股东请仔细填写《2025 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并附身份证、
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编:255088。
联系人:张建东 宗晓艳
电话:0533-3982031
传真:0533-3982701
邮箱:office@henghuiic.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 187 号。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
委托书(附件 2)必须出示原件;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0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6 年董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 3: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个人股东)/名称(法人股东)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备注
附注:
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
件。
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