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26-028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21 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地 A 栋 42 层会议中心。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06 人,代表股份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9 人,代表股份 94,653,4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5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7 人,代表股份 1,693,4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503%。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同意96,105,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1%;反
对215,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2%;弃权26,7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83,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650%;反对215,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07%;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3%。
同意96,105,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2%;反
对215,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2%;弃权26,6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83,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682%;反对215,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07%;弃权2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11%。
同意96,085,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88%;反
对250,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5%;弃权10,3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64,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404%;反对250,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00%;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5%。
同意96,094,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78%;反
对225,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26,7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72,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162%;反对225,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95%;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3%。
同意96,107,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7%;反
对21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1%;弃权27,2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86,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450%;反对21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48%;弃权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03%。
同意96,103,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7%;反
对215,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0%;弃权27,2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82,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234%;反对215,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63%;弃权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03%。
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864,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475%;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64,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475%;反对233,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23%;弃权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03%。
关联股东魏东晓、陈志江、孙强、刘海卫、张丽、李兴国已回避表决。
案》
同意96,115,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6%;反
对204,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2%;弃权27,2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93,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881%;反对204,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16%;弃权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03%。
同意96,088,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3%;反
对207,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3%;弃权51,4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5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66,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179%;反对207,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76%;弃权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46%。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
上通过。
同意96,088,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3%;反
对207,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3%;弃权51,4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5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66,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179%;反对207,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76%;弃权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46%。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
上通过。
同意96,069,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8%;反
对226,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8%;弃权51,4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5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47,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164%;反对226,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91%;弃权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46%。
议案》
同意 95,730,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2,508,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70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魏东晓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95,727,2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505,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174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孙强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案》
同意 95,729,3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507,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41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盛梅琴女士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95,727,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505,9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177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刘灿军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95,727,3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505,9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17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蔡卫忠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烁、路天骏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
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
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