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03 证券简称:中诚咨询 公告编号:2026-007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发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
行必要程序。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
告》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2025 年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
号:2026-005)、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6)。
所审议议案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考虑到企业发展需求,同时兼顾回报股东,公司拟决定 2025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公司目前总股本 64,714,286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转增 25,885,714 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
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
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8)。
所审议议案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就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
(公告
编号:2026-010)。
所审议议案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公告编号:2026-012)。
所审议议案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的要求,公司董
事会结合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供的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及其
他相关资料,就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
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
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制
度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离任独立董事顾建平、肖明冬,
现任独立董事陆惠民、顾乾坤、朱中一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公告编号:2026-015 至 019)。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
法律制度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做出
了总结,并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
所审议议案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和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报告》
(公告编号:2026-021)。
所审议议案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
法律制度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职情况做出了总结,并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告编号:2026-022)。
所审议议案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聘请公证天
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所审议议案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
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4)。
所审议案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
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总结了 2025 年度
开展的工作,并向公司提交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
以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总经理总结了 2025 年度
开展的工作,并向公司提交了《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
况、盈利能力、现金流情况等财务指标分析总结。
所审议议案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外部的宏观环境、行业趋势、市场情况等因素以及公司
的经营和战略发展目标,以经审计的 2025 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合
并报表口径)
,编制了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
所审议议案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7)
。
所审议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陆俊、许学雷、卞才芳、张俊回
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所审议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6-029)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所审议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独立
董事全部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编号:2026-030)
所审议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陆俊、许学雷、卞才芳、郝春荣
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公告编号:2026-031)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所审议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独立
董事全部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公
告编号:2026-032)。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披露的《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6-033)。
所审议案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
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公告编号:2026-009)。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员工薪
酬应通过基本账户办理,专用存款账户不得用于此类支出。因此,募
投项目相关的人员薪酬费用不能直接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公司上市发行费用中与发行新股相关的印花税 43,301.82 元,不
能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已由公司基本账户支付,公司拟使用募集
资金予以等额置换。
公司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
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
使用资金。
上述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为自公司上市以来使
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及发行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二)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三)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