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6-025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的通知》
(财会[2025]32 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变更会
计政策,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
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
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修订前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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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
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
相关规定,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
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
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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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
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六、备查文件
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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