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
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成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公证天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先生,截至 2025 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数 172 人。公证天业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9,306.46 万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24,980.1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706.31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客户家数 80 家,审计收费总额 8,548.62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65 家,
公证天业具备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经验。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
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审计工作的工作范围、审计服务团队以及预审过程中关注的重要事项等与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审计工作进展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
价报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相关议案。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
审计报告,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在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
独立、客观、公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
为。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