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 2026-030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
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
公告[2015]31 号)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远
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风险提示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公告
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一)假设前提
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算相关数据,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219,352,746 股计算即不超过 665,805,823 股(含本数)(最
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上年同期持平;(2)较上年同期增
长 15%;(3)较上年同期增长 3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6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的
盈利预测;
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不考虑利润分配的影响;
行股票对总股本的影响,未考虑期间可能发生的其他股份变动事宜;
假设,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日期为准;
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6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2026
年度公司收益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公司
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
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如下:
项目
/2025 年末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221,935.27 221,935.27 288,515.86
假设 1:202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887.57 5,887.57 5,887.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67 0.0267 0.02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67 0.0267 0.02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假设 2:202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 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887.57 6,770.71 6,770.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67 0.0305 0.03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67 0.0305 0.03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假设 3:202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 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887.57 7,653.85 7,653.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67 0.0345 0.03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67 0.0345 0.03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注:上述指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
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
二、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增加。虽然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加公司新的市场空间及利润增长点,但由于募投项目
建设和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项目收益需要在建设期后方能逐步体现,因此公司
的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在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 2026 年度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
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
承担任何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可行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可行性详见《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
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目前已发展成为智能缆网/电能、智能电池储能/算力 AI、智慧机场龙头/领跑
企业,致力成为全球智慧能源/数智城市服务商。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是对公司现有业务产业链的拓展与延
伸。“AIDC 用全合成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投产后可进一步完善公司“光棒—光纤—
光缆”的全产业链布局,降低对外部采购的依赖,提升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和抗风险
能力,同时有助于公司降低综合采购成本,提升成本控制与盈利能力。自主掌握预制
棒生产技术有助于公司进行产品迭代,进一步开发高端光纤产品,满足 AIDC 智算中
心、算力集群、东数西算等对高性能光纤的需求。该项目的实施将增强公司在通信线
缆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拥有一支兼具专业深度与战略视野的核心团队,在技术研发、精益生产和营
销服务领域构建起人才优势。公司依托完善的人才引育机制:一方面通过多元化渠道
引进光通信、材料工程等领域专业化人才以及具备行业头部企业从业经验的技术、营
销与经营管理人才,持续优化人才结构、提升核心技术与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公司
系统化开展研发、生产、营销、管理类人才的培育工作,筑牢人才培养基础、规划人
才发展路径、落实人才成长计划,全面提升团队的研发实力与知识储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将自主研发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持续加大研发投
入,构建了完善的研发创新体系与高水平的研发平台。公司拥有一支在光通信领域深
耕多年、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经验的创新型研发团队,在新产品设计、工艺优化及应
用领域形成了深厚的技术积累。截至目前,公司已获授权及申请光棒、光纤相关专利
可靠、具备持续迭代能力的技术底座。
面向人工智能数据中心(AIDC)对高速、大容量、低延迟光互连技术的迫切需求,
公司前瞻布局了多模光纤、空芯光纤及多芯光纤三大前沿技术方向,并围绕其开展系
统性的技术攻关与专利布局,能够快速响应市场需求,不断推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创新产品,为公司引领下一代光通信技术发展、巩固核心竞争力提供坚实保障。
依托公司在线缆行业的领军地位,产品广泛应用于运营商、数据中心、广电、电
网等领域,已助力华为云数据中心、北方大数据中心、阿里嘉善数据中心、百度阳泉
数据中心、中金华东数据中心、刚果布数据中心、马来西亚数据中心等项目,凭借稳
定可靠的产品质量与高效专业的服务建立了良好的业内口碑,产品与方案持续获得如
安捷诺、贺利氏等国际行业龙头的认可,积累了优质且稳定的客户资源及项目案例。
伴随着 AI 算力爆发、东数西算工程推进等,公司精准把握 AIDC 高端光纤需求增长机
遇,依托全国化营销网络与海外渠道体系实现核心客户全覆盖,具备全球化市场拓展
与规模化交付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为本次募投项目储备了良好基础,
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填补措施
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潜在影响,为保护公司普
通股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和股东回报水平,以填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摊薄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
(一)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
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使用,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
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保
障募集资金按照计划用途充分有效使用,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努力提高股东
回报。
(二)强化主营业务,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公司为智能缆网、智能电池、智慧机场龙头/领军企业,并致力成为全球领先的智
慧能源、智慧城市服务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和公司未
来发展规划展开,有利于公司完善产业链条,增强市场竞争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积极推动主营业务发展,积极
拓展市场,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三)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
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地决策,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
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
保障。
(四)严格执行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精神和规定,公司在充
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
了《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公司利
润分配的原则和方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股票股利的分配
条件,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科学规范地实施利润分配政策,综合
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及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相挂钩;
上海证券交易所修改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承诺的相关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修
改后的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
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上海证券交易所修改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承诺的相关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修
改后的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本公司/本人违反、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承诺函,本公司/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的承
诺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