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10Z004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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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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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6]210Z0041 号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丰电器公司)董事
会编制的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帅丰电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帅丰电器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
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编制《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帅丰电器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帅丰电器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帅丰电器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帅丰电器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210Z0041 号报
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潘坤
中国注册会计师:
奚澍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蕾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2017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20 年 8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2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4.29 元,应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855,008,0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63,759,811.74 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791,248,188.26 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1444050_B0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855,008,000.00
减:券商保荐及承销费 51,300,480.00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803,707,520.00
减: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支付其他发行费用的金额 12,459,331.74
减: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378,415,260.26
减: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自筹资金的金额
减: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金额
加: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理财产品收益 32,440,611.83
加: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 14,271,243.37
减:2025 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14,808,18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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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减:2025 年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加:2025 年购买理财产品利息收益[注] 887,019.20
减:2025 年购买理财产品的手续费 80,883.85
加:2025 年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 41,744.58
[注]:本公司历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如下:
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00.00 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不超过 12 个月的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
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自本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内容与上
述议案一致;决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保荐人国信证
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内容
与上述议案一致;决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保荐人
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
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20,000,000.00 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不超过 12 个月的商业银行发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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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本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00.00 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不超过 12 个月的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
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在上述额
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 用部 分闲置募 集 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 司使用最 高不超过人 民 币
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不超过 12 个月的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
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本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于 2025 年度,本公司购买了如下理财产品:
(1)通过国信证券购买“7 天期国债逆回购”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
益共计人民币 178,053,222.03 元,其中收回上年购买并于本年到期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
共计 65,024,484.79 元;
(2) 通过国信证券 购买 “14 天期国债逆回购 ”理财产 品,金额合计 人民 币
月 31 日,本公司到期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 62,081,949.66 元;
(3) 通过国信证券 购买 “28 天期国债逆回购 ”理财产 品,金额合计 人民 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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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共计人民币 205,232,432.58 元;
(4) 通过国信证券 购买 “91 天期国债逆回购 ”理财产 品,金额合计 人民 币
益共计人民币 23,089,293.85 元;
(5)通过国信证券购买“182 天期国债逆回购”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
益共计人民币 43,356,760.99 元。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公 司 尚 未 到 期 收 回 的 理 财 产 品 本 金 共 计 人 民 币
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
本公司于 2025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4,808,186.03 元。截至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及《公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
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分别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修订事宜。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22]1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
公字[2013]13 号)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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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嵊州支行、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性质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注 1] 33050165654609188888 活期存款 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嵊州支行[注 2] 1211026129101777777 活期存款 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嵊州支行[注 3] 1211026129178888888 活期存款 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嵊州支行[注 4] 1211026129488888888 活期存款 3,877,716.23
中国工商银行嵊州支行[注 4] 1211026129488888888 理财产品 50,000,000.00
合 计 53,877,716.23
[注 1]:该账号已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完成注销,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注 6]。
[注2]:该账号已于2024年1月25日完成注销,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注4]。
[注 3]:该账号已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完成注销,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注 1]。
[注 4]:该账户为 2024 年 8 月 22 日新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管理新
募投项目“全屋高端建设项目”的资金,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
情况表”[注 1]。
三、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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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本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公司
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本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算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年新增 40 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 97,100.00 53,124.8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141.67 15,000.00
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 13,649.38 11,000.00
合 计 130,891.05 79,124.82
于 2021 年 1 月 5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775.08 万元。
该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算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年新增 40 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 10,812.32 10,812.3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242.75 1,242.75
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 720.01 720.01
合 计 12,775.08 12,775.08
该次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444050_B01 号专项鉴证报告鉴证。
该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已包括在本公司 2021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中。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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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 预期年化 是否 利息收
产品名称 类型 金额 起止时间
(天) 收益率 到期 益
逆回购 收益型 2025 年 1 月 3 日
逆回购 收益型 2025 年 1 月 14 日
逆回购 收益型 2025 年 2 月 5 日
逆回购 收益型 2025 年 3 月 7 日
逆回购 收益型 2025 年 4 月 10 日
逆回购 收益型 2025 年 7 月 14 日
债逆回购 收益型 2025 年 10 月 13 日
逆回购 收益型 2025 年 10 月 16 日
逆回购 收益型 2025 年 11 月 12 日
逆回购 收益型 2025 年 12 月 12 日
逆回购 收益型 2025 年 12 月 24 日
逆回购 收益型 2026 年 1 月 9 日
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 511,887,019.2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
司尚未到期收回的理财产品本金共计人民币 50,000,000.00 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
销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附表 1: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 1] 85,500.8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80.8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247.9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2,097.4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9.65%
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资总额[注 2] 资总额(1) 额 入金额(2) (%)(3)=(2)/(1) 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年新增 40 万台智能
化高效节能集成灶 否 53,124.82 53,124.82 - 30,071.22 56.60 2024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产业化示范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否 15,000.00 15,000.00 - 15,357.14[注 3] 102.38 2023 年[注 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高端厨房配套产品
是 11,000.00 - - 3,707.6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注 5]
生产线项目
全屋高端建设项目 否 - 8,247.96 1,480.82 2,961.38 35.90 2026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79,124.82 76,372.78 1,480.82 52,097.42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详见[注 5]
于 2021 年度,本公司已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 12,775.08 万元,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以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444050_B01 号专项鉴证报告鉴证。该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已包括在本公司 2021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的金额中。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00.00 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不超过 12 个月的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与上述议案一致;决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保荐人国
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与上述议案一致;决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保
荐人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
见》
。
本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20,000,000.00 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不超过 12 个月的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本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00.00 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不超过 12 个月的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
款或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在上
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本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0.00 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
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不超过 12 个月的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本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于 2025 年度,本公司购买了如下理财产品:
(1)通过国信证券购买“7 天期国债逆回购”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 113,000,000.0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
公司到期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 178,053,222.03 元,其中收回上年购买并于本年到期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
计 65,024,484.79 元;
(2)通过国信证券购买“14 天期国债逆回购”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 112,000,000.00 元,其中本年购买但未到期本金
共计 50,000,000.0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到期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 62,081,949.66 元;
(3)通过国信证券购买“28 天期国债逆回购”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 205,000,000.0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到期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 205,232,432.58 元;
(4)通过国信证券购买“91 天期国债逆回购”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 23,000,000.0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
公司到期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 23,089,293.85 元;
(5)通过国信证券购买“182 天期国债逆回购”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 43,000,000.0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到期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 43,356,760.99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尚未到期收回的理财产品本金共计人民币 50,000,000.00 元,上述资金包括在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的余额中。本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详见[注 6]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5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问题
[注 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 2]: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124.82 万元。
[注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超额部分人民币 357.14 万元系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
利息收入。
[注 4]:截止 2023 年 12 月 28 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进行结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为 0,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完成
相关注销手续。
[注 5]:“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智能洗碗机及橱柜生产线建设,该项目募集资金节余较多主要系洗碗
机相关生产线投入较少。基于公司当前自主生产洗碗机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自主生产成本较高、洗碗机款式更新迭代速度较快、洗
碗机产品生产已较为成熟、市场上 OEM 生产厂商较多等因素,本公司对自建洗碗机生产线的可行性重新进行了调研和评估,决定不
再自建洗碗机生产线进行生产,而是采用 OEM 的方式生产集成式洗碗机与嵌入式洗碗机产品。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决定终止实施“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
[注 6]:2024 年,公司“年新增 40 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的厂房及土建工程、8 条生产线(可实现集成灶
产能合计约 32 万台/年)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同时,鉴于公司现有集成灶产能已能够覆盖现有订单及市场需求,该项目剩
余 2 条生产线(预计可实现产能约 8 万台/年)的建设已终止。在该项目建设期间,公司通过自建专业的建设管理团队、优化建筑结构
与面积,管控建筑工程成本,节约了建筑工程相关费用,通过购置先进设备、优化生产线安排,兼顾生产效率和效益的同时减少了设
备购置数量,又得益于相关设备市场价格下降,节约了设备购置及安装相关费用。因此,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其中的
厂房、土建工程及 8 条集成灶生产线(合计产能约 32 万台/年)的建设投入,该部分剩余资金人民币 235,956,009.36 元(含募集资金账
户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剩余 2 条生产线(产能约 8 万台/年)尚未开始投入,已终止,剩余募集资金 28,000,000.00 元。公司将
上述项目结项及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263,956,009.36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同意“年新增 40 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进行结项
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为方便账户的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对“年新增 40
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
附表 2: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实际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计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1) 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效益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全屋高端建设 高端厨房配套产
项目[注 1] 品生产线项目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详见[注 1]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 1]:为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丰富公司产品矩阵,拓展公司收入来源。本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用途的
议案》,同意将已终止的原首发募投项目“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募投项目“全屋高端建设项目”
。为规范募集资金
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申请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新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未来存放、管
理新募投项目“全屋高端建设项目”的资金,相关账户开立已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办理完毕;同时,为方便账户的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 202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