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21: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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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6-027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的通知》
   (财会〔2025〕32 号)相关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关
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
内容,该解释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
并按要求的施行日开始执行。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
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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