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要求,现将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孙令玲女士、独立董事谢海虹女士
以及郭会英女士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专业会计人士孙令玲女士担任。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各委员均亲自参加,并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有提出异议的事
项,也未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公司 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
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
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投资、
对外担保等事项的专项审计报告》《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
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拟向其参股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一季
保等事项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司审计部 2025 年一季度工作报告》
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对外投资、对外
担保等事项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司审计部 2025 年二季度工作报告》
《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三季
月 24 日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三季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司审计部 2025 年三季度工作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股东会、董事会相关决议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执业资质、独立性及专
业能力进行了审核,确认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与经验。在 2025 年
度审计过程中,双方就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及审计重点等事项保
持充分沟通。同时,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督与评价,确认中审众
环在业务、人员等方面与公司保持独立。在此基础上,双方共同商讨明确 2025
年度审计重点,合理规划现场审计时间,确保审计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并如期
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
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检查公司各季度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确认内部控制覆盖公司各业务部门、职能部门、分支机
构及关键业务流程。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
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公司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审阅了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
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日常经营
管理规范运作。
经全面评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合理、执行有效,覆盖了关键业务环节
与风险控制点,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内部控制机制在防范财务风险与经
营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对公司各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
在审阅过程中,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会
计政策适用的恰当性、重大交易事项的会计处理等进行评估,形成审议意见后提
交董事会批准。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定期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要求,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五)审阅公司重要事项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每季度均认真审阅公司重要事项检查报告,
重点覆盖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等关键事项。审计委员会持续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规范执行检查流程,强化对
重要事项的全流程核查与监督,确保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运作管理均严格符合法
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内控制度,有效防范合规风险,保障公司规范稳健运营。
四、总体评价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全面履行财务监督、内部控制与风险
管理等法定职责,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和提升财务信息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原则,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完善公司内控体系
建设,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