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年度审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
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
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
(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
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 家。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件 裁)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
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
金亚科技、周旭 尚余 500 万 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
投资者 2014 年报
辉、立信 元 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
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
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
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
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
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
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
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
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
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保千里、东北证 2015 年重组、
投资者 券、银信评估、立 2015 年报、 1,096 万元
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
信等 2016 年报
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
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
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
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
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
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
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
有效执行。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二)项目信息
开始从事上 开始为本公
注册会计师 开始在本所
项目 姓名 市公司审计 司提供审计
执业时间 执业时间
时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姚丽强 2009 年 2007 年 2009 年 2024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孙林慧 2020 年 2016 年 2021 年 2022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胡超 2005 年 2015 年 2024 年 2025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名称 职务
时间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名称 职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
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审计费用与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
要求,其作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并保持与审计委员会沟通,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有效地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
审计报告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三、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
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线上会议形式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的初步
预审情况,包括审计时间和人员安排、审计范围、审计关注事项等,同时全程跟
进年报审计的重要环节,了解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督促会计师及公司
相关部门按时按质完成审计工作。
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董
事会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自评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
员会的作用,对审计机构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审查,并与会计师在年审期
间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督促会计师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相关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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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