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经核查,公司董
事会认为: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
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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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