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
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
司编制的《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如实
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
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
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
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建议续聘其为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
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进
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
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
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
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