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各项职能。现
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徐静女士、独立董
事余伟平先生、非独立董事刘云华先生,其中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徐
静女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其组成及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施细则》的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全年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21 项议案,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对公司的财务情况、
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等各项事宜做出审议与决策,保证了重大决策事项合法合规,
维护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三、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经营
管理和财务状况。
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执行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
作。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地核查,认为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和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计部门有效有序运作,对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
审计的工作效率。
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且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
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6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
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客观、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保持了充分、良好的沟通,
配合了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提高了审计效率,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原监事会的
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效行使了原监事
会的各项监督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审议讨论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等议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监
督、指导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