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要求,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余伟平
先生、徐静女士、石建宾先生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
交给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且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余伟平先生、徐静女士、石建宾先生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且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害关系、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
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能够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
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