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所 2025 年
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所在资质等方面合
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致同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
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审计
收费 4,156.2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0 家。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8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志芳,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雷兵,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华丽,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复核挂牌公司报告 2 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陈志芳近三年受到 1 次警示函。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
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本期审计费用 130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
费用 11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15 万元。审计费用较 2024 年度无变化。
三、质量管理水平
经专业技术委员会同意向外部专家及时进行咨询,及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审计
问题。
致同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以及质量控制技术复核人之间如果存在重大分歧,由质量控制合伙人咨询总
部并获取专业技术委员会意见,专业技术委员会在业务咨询仍未得到项目组满意
接受、重大意见分歧仍未消除、重大事项仍未妥善解决的情况下,提交合伙人管
理委员会裁定。项目合伙人只有确保所执行的项目在意见分歧解决后,才能出具
审计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
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
部复核、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依次为项目现场
负责人复核、项目负责经理复核、项目合伙人复核,项目组内部对所有工作底稿
执行详细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及专业技术复核由致同所委派项目组成员以外
的,具有足够、适当的经验和权限的合伙人,在报告日或报告日之前,对项目组
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在编制报告时得出的结论进行客观评价的过程为所开展审计
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致同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致同所
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包括:质量控制体系检查、业务项目质量检查与职业道德检查
三大部分。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
执行审计程序。
致同所按照新质量管理体系八要素,已制定了相关政策和程序。结合定期监
控和日常监控发现的问题以及从其他途径获得的表明事务所质量管理存在缺陷
的信息,不断修订和完善事务所质量管理相关政策和程序,要求质量风险应对措
施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
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
开,其中包括收入的确认、研发费用的确认等。
致同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致
同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
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致同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由资深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
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经理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致同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
对其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公司信息予以保密。同时,致同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
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
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
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致同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
综上,公司认为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审计职责,
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
有序,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报告
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