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95 证券简称:太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 月 21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 40 号 A 栋 304 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石正兵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1)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6 人,代表股份 75,71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9.9253%。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0 人,代表股份 8,065,1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84%。
(2)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75,47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9.69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代表股份 24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2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7,820,1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222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5 人,代表股份 24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263%。
(3)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视频或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表
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5,70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05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72%;反对 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2%;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5,70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8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05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52%;反对 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2%;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5,68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03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16%;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8%;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5,70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8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05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0%;反对 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4%;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6%。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5,69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04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54%;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0%;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新
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5,69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8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04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4%;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0%;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6%。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5,69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8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04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5%;反对 1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9%;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6%。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5,68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0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7%;反对 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1%;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2%。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5,69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04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5%;反对 1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9%;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9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737%。关联股东石正兵先生、中山市魏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中山市新正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陆中涛女士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04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23%;反对 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1%;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6%。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5,59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36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94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33%;反对 1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1%;弃权 10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5,69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04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23%;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91%;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
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5,69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8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04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4%;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0%;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6%。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