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6-026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星期一)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
年 0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
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
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容 详 见 公 司 分 别 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 和 2026 年 4 月 22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议案中的审议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第 6、7 项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
制进行表决,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3)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
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证明、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由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
委托书。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411-86852802
联系传真:0411-86852222
联 系 人:李慧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
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
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非累积投票提案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