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立智能: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20: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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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007       证券简称:酉立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5
              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的要求。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顺利完成换届选
举并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为保证董事会及公司日常工作的衔接性与连贯
性,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推举李涛先
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
                         (公告编号:2026-056)。
披露的《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现换届选举第二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审计委员会委员:庞云华(主任委员)、李涛、周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
露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查,拟聘任杨俊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俊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
                         (公告编号:2026-056)。
披露的《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杨
俊女士提名,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拟聘任蔡娟女士为公司财务
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蔡娟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
                         (公告编号:2026-056)。
披露的《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独立董事第一
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李
涛先生提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拟聘任蔡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
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蔡娟女士
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
                         (公告编号:2026-056)。
披露的《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聘任刘文昊先
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文昊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
                         (公告编号:2026-056)。
披露的《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
议》
                   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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