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7
债券代码:123119 债券简称:康泰转 2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
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
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
政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
性。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330,463.43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22,410,384.95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应按10%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17,869,878.8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2,127,324,728.65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0,270,258.16
元。
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5元(含税)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16,929,755股,暂以此股本计算,合计
拟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为39,092,541.43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5.58%;2025年度公司未有股份回购注销事宜。
而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9,092,541.43 100,523,509.83 424,427,565.76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120,967,842.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研发投入(元) 633,260,289.83 569,219,003.26 542,193,696.12
营业收入(元) 2,673,083,107.93 2,651,715,620.99 3,477,438,725.1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19.82
(%)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
否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 685,011,459.88 元,
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 2024 年、2025 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
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
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比例
均低于 50%。
四、其他说明
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
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
息泄露。
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