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瑞达: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19: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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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6-022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根据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共71 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共计
  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期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电子邮件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
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3 年 5 月 30 日。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预
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4 年 5 月 7 日。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 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计 23,993 股。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 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计 59,983 股。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 7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计 767,995 股。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 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计 2,999 股。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 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计 2,399 股。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及原因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六章及第八章”中
 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等如下:
    (1)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第一个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50%
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0%
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2)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50%
解除限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50%
解除限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解除限售期
    第二个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解除限售期
    第三个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解除限售期
   预留部分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
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解除限售期
     第二个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解除限售期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容诚审字[2026]230Z1701号),公司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不达标。因
 此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未成就,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
 购注销71名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547,392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数量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5,808,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478149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21
 日实施完毕。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
 的186,15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49343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996250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87,900
股后的 223,247,3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实施完毕。
   公司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股利。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实施完毕。
    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
 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
 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
 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②派息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价格调整规定,本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53
 元/股调整为(10.53-0.2478149-0.3493438)/(1+0.199625)-0.25-0.15=7.88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28元/股调整
 为(10.28-0.3493438)/(1+0.199625)-0.25-0.15=7.88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未成就,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
 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金额、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初步预计为4,313,448.96元(未计算利息,最终结果以
 实际情况为准),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考虑其他事项,公司总股本将由223,662,622股减少
为223,115,23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5,505,104    42.70      547,392   94,957,712    42.5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8,157,518   57.30       0.00     128,157,518   57.44
     合计      223,662,622   100.00     547,392   223,115,230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
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
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等激励对象
已获授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47,392 股,并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
付利息。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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