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贵研铂业
股票代码:60045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青年湖北街 1 号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增加(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签署日期:二零二六年四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
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
息披露义务人在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在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
资者注意。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贵研铂业、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指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黄金资管 指 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章程 指
章程》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
元、万元、亿元 指
民币亿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公司名称 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或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青年湖北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谷宝国
成立日期 2008 年 5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116,513.87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545X8
对外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产权经纪业务;经济信息咨询。
(“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
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
经营范围 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
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份
谷宝国,董事长;朱园,经理、董事;程国江,董事;李春海,董事;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彭咏,董事;王雪峰,财务负责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无。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未来增减持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的股
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公司股份的决定,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和《第 15 号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贵研铂业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证监许可〔2026〕308 号),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上市公司共发行 63,470,993 股新股。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本次上市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认购 46,705,998 股,占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完
成后总股本的 5.67%。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46,705,998 股股份,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5.67%。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
本次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比例
本次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63,470,993 股,占上市公司发行
前总股本的 8.35%(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6 年
价的 80%。
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及认购邀请书中
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0.34 元/股。
(四)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根据《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
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载明内容,信息披露义务人确定为上
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象之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条款,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将约定
的股份认购价款(扣除已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后)汇至《缴款通知书》规定的缴款
账户。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缴纳的申购保证金自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缴款通知书》
规定缴付股份认购款项之日自动转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股份认购价款。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
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无重大交易情况。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尚无具体的交易计划或其他安
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的贵研铂业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相关股份上市之
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取得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
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
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七、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贵研铂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需资金来源为自
有资金。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
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
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战略发展部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 988 号
电话:0871-68328190
邮箱:stock@ipm. com.cn
联系人:冯丰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 上市公司所 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
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业开发区科技路 988 号
股票简称 贵研铂业 股票代码 600459
信 息 披 露 义 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 信息披露义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青
务人名称 限公司 务人注册地 年湖北街 1 号
拥有权益的 增加 减少 □ 不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股 份 数 量 变 变 , 但 持 股 人 发 生 变 化 动人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是 □ 否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
权益变动方
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式(可多选)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0 股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0%
比例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露义务人拥
有 权 益 的 股 变动数量:46,705,998 股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变动比例:5.67%
信息披露义
是 □ 否 □
务人是否拟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有增持股份的计划
于未来 12 个
安排。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是 □ 否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
批准
填表说明:
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