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公告编号:2026-018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
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含)
且不低于 1 亿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
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
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5 年 7 月 11 日起,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15 元/股(含)调整至人民币 14.95
元/股(含)。因实施 2025 年度中期权益分派,自 2025 年 11 月 12
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14.95 元/股(含)调整至人
民币 14.90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2025
年 11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2025-06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首次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
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
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5 年 6 月 16 日至 2026 年 3 月 20 日,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 9,255,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92,903,936 股的 1.56%,最
高成交价为 11.3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4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未超过
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
定的回购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
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
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从而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等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期间,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
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定,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目前相关方案尚未推出,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本次回购股份按
既定用途全部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若公司未能在回
购股份完成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
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按照《回购报告书》约定,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自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若公司未能全
部实施上述用途,公司可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
将相应减少。回购股份暂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
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且不得质押和出借。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
信息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