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保荐机构”)作为甘源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源食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甘源食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审慎
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6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30.40 万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38.76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0〕3-62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公司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公司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文件及相关公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已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调整后) 资金金额
年产 3.6 万吨休闲食品河南生
产线建设项目
合计 83,703.85 63,823.93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3,823.93 万元用于募投项
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0,458.38 万元(含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利息
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额)。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
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短期内会出现暂时闲置
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1、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
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使用期限内该资金额度可滚
动使用。该议案经 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1、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
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30 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使用期限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
使用。该议案经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4 年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均已赎回,
相关本金和利息收入均已存入募集资金账户;公司 2025 年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募
集资金尚有 1.55 亿元将于到期后赎回。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项目建设的
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暂时闲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
公司收益。
(二)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
评估,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且不
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1.5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财
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
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及控制
(一)投资风险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预期收益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
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尚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
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公司经
营层将跟踪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
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
性风险;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公
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
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所涉及的产品事项
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定期将现金管理情况向
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运营
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通过适度
的现金管理,公司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
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伤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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