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特”或“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英力特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9 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截至 2025 年 08 月 05 日止,
公司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91,046,021.00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5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83,755,617.71 元,
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4,271,698.11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679,483,919.60 元。
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合计人民币 3,584,905.66 元(不含税)后,公司实
际收到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划入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人民币 680,170,712.05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5 年 08 月 05 日全部缴存至公司在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账号:64100109000000000268)、中信银行
银川宝湖支行(账号:8112401013100133321)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分别在国
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缴存 450,000,000.00 元、中信银行银川宝湖支行
缴存 230,170,712.05 元。
截至 2025 年 08 月 05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2725 号”验资报告验证
确认。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09 月 29 日出具了《宁夏英
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2818 号),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08 月 05 日止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的款项出具了报告,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为 414,138,958.91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16,268,498.38 元,其中
包含保荐人打款时直接扣除未打入公司账户的承销保荐费 3,584,905.66 元,自
资金 金额为 612,683,592.72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募集 资金 余 额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09 月 29 日召开的第九
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中信银
行银川宝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开 初始存 初始存放金 存储
账号 截止日余额
户银行 放日 额 方式
国家开发银
行宁夏回族 64100109000000000268 2025/8/5 450,000,000.00 - 已注销
自治区分行
中信银行银
川宝湖支行
合 计 680,170,712.05 67,540,408.38
注:募集资金余额中含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53,289.05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英力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2725 号)。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英力特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
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英力特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工作
保荐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沟通访谈等多种形式,对英力特 2025 年
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
容包括:审阅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核对存管银行出具
的银行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使用会计凭证等;与公司相关高管、财务人员以及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沟通,询问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八、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英力特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英力特 2025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度投
募集资金总额 683,755,617.71 入募集资 612,683,592.72
金总额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入募集资 612,683,592.72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金总额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是否已改 本年度投入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累计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变项目(含
向 投资总额 额(1) 投入金额(2) (3)=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改变) 金额
(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公司年产 30 万吨电石技改 否 250,000,000.00 250,000,000.00 250,000,000.00 250,00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月 31 日
工程项目
公司热电分公司储灰场自发 否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月 31 日
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否 150,000,000.00 129,483,919.60 62,213,215.36 62,213,215.36 48.05%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排技改项目 月 31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00,000,000.00 479,483,919.60 412,213,215.36 412,213,215.36 85.97%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700,000,000.00 679,483,919.60 612,213,215.36 612,213,215.36 90.1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不适用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公司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99,358,732.29 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70,377.36 元,
及置换情况
合计 399,829,109.65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不适用
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不适用
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67,540,408.38 元(含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53,289.05 元)。氯碱和树脂分公司污水零排技改项目投资金额
的金额及原因 略低于预算金额,存在部分募集资金结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不适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氯碱和树脂分公司污水零排技改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金额不一致原因是根据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
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所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该变更经公司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决议通过。